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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陕西

擅长: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员工造成损失,单位可以罚款吗?

来源:谢世有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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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某在一家运输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月工资6000元,2018年8月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朱某负全责,并给单位造成5万元经济损失公司根据规章制度对朱某做出罚款6000元的决定,并扣朱某1个月工资抵罚款。随后朱某没有说明理由便不再去上班,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其劳动合同。朱某请求公司支付被扣的工资,公司说扣发的一个月工资抵罚款了,公司的说法合法吗?公司是否可以对职工“罚款”?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是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公司对员工没有处罚权,即使为了管理也不能处罚,所以,公司的罚款决定会因为主体不合法而无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要求因个人过错或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能从工资中扣除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工资不得超过劳动者月收入的20%,且扣除后劳动者的实际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相应的,单位也可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扣工资的方法抵扣劳动者未支付完的赔偿。



     本案中,朱某在驾驶过程中,发生全责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有“重大过失”,且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要求朱某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失的比例(具体数额)也应该有明确的约定。但是单位不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否则,会因为“罚款”一词使用不当,可能会使单位的请求得不到支持。


     

特别提示:


     实践中,为了体现劳动关系双方法律上的“权责对等”,让劳动者多一些责任心,减少因个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劳动者对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并可以扣工资抵赔偿。但是不可以对劳动者“罚款”。同时,也应当考虑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实际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需严格界定劳动者对履职中造成损失进行赔偿的情形及承担的损失比例(数额),否则,用人单位有规避经营风险、加大劳动者责任之嫌。

     提醒用人单位,应未雨绸缪,依法建立规章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如果疏于管理,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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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谢世有团队
  • 执业律所: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10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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